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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印发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实施意见,加快推

日期:2018-06-11 / 人气: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提升教育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表明: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推进建设新兴产业研究院,积极推动南昌大学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VR产业技术研究院。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提升教育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提升教育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接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大力推动我省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新经济的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提升教育支撑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引导促进一批优质教育资源集聚

  逐步调整和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政策引导作用,推进学校分类管理,系统构建与新经济新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中职、高职、本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引导与促进一批优质教育资源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特色产业群集聚。

  1.优化学校区域空间布局。鼓励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在新兴产业集聚区开设分校,鼓励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开设国际班。每个县(区)集中力量重点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重点打造赣北区、赣中南区、赣西区高等职业教育核心发展区。支持和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及有条件的高校通过举办分校(校区)等方式把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赣江新区、“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城镇群延伸,逐步形成与新兴产业集聚区相匹配的、与新经济发展紧密对接的教育区域空间布局。

  2.优化学校层次类型结构。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29号),统筹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力争有1所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3至5所大学进入行业领先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行列。充分发挥10所转型发展试点普通本科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独立学院和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重点打造20所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加快资源整合,建设300所以内达标中职学校,重点建设1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努力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相适应的中高等学校层次类型结构。
  
        二、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产业人才

  通过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大航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新型电子、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工业设计、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全域旅游、文化创意、健康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新兴服务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人才培养,努力造就源源不断的对接我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需求的高素质产业人才。

  3.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继续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建立行业和用人单位专家参与的校内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形成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设置新专业的机制,集中优质资源举办优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增设一批为新型业态服务的新专业。扎实开展紧密对接经济社会需求的一流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培育10个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接产业需求的学科,30个服务江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特色本科专业,100个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优势专业。通过专业调整和优化,逐步提高服务新经济人才培养的比例。

  4.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双导师”等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实施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建立100个覆盖全省各专业学位种类的省级联合培养基地。支持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专业硕士学位。进一步推进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教师等卓越人才的培养。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共建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基地,继续开展高校骨干教师和新闻单位、政法部门人员互聘工作。总结“金牌讲解班”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创新适应新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打造10个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推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改革。

  5.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加强课程资源共享建设,推进南昌片区、赣北片区和赣南片区等14所高校试行学分制改革,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区域内高校联合开设优质协同课程, 共同开发共享课程,建立区域内高校课程共享联盟,鼓励学生在外校或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选修课程。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改革,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开发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选课、选学,满足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复合型、个性化、多样化人才的培养需求。

  6.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对接新经济发展需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推进教学内容、方法改革,把新经济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把新经济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深化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弹性学制,支持创新创业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组织开展“互联网+”等一系列创新创业大赛,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江西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5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力吸引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创业团队入驻。
  
        三、推进深化一批高校科技服务改革

  纵深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探索建立灵活有效的科研和产业沟通对接机制,推进高校科技资源共享,推动科研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全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7.推进建设新兴产业研究院。积极推动江西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共建现代金融产业技术研究院,南昌航空大学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共建江西通航研究院,南昌航空大学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共建航空发动机学院,南昌大学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VR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江西农业大学建设科技部、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促进我省现代金融、航空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和人才支撑。

  8.创新科研组织方式。加强团队联合攻关,鼓励支持跨校、跨界联合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组团攻克科技前沿难题,联合争取国家级重大科技奖励。统筹各方面资金,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培育“核资源与环境”“轨道交通”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挥现有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设立省级层面的高校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省高校科研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

  9.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支持高校建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高校建立大学科技园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明确科研成果转化收益。进一步完善“江西省校地(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线上信息、线下实体有效衔接服务。加快推进南昌国家级大学科技城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转化。

  10.不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深入开展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实施“百校联百园”“千博(教授)进千企”系列活动,深入园区、企业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改造、科技帮扶等活动,推动地方产业和企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依托赣江新区国家级开放型体制,引导高校将资源、力量、人才聚焦赣江新区建设。积极参与特色小镇建设,重点在城镇规划、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持,助推打造一批新时期高水平的特色小镇。推进江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智库建设,推动江西百家高校智库联盟工作,发挥智库教育、人才输送、指导实践等方面作用,强化应用对策研究,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提供决策服务。
  
        四、引进培育一批发展新经济所需高层次人才

  改进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教育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强、素质高、专业化的教育人才队伍,构筑教育人才新高地,为发展新经济壮大培育新动能发挥动力引擎和关键支撑作用。

  11.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以国家和我省重点人才工程为依托,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业务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精尖缺”人才。力争到2020年,全省培育引进1000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的优秀人才,其中,新增两院院士2-3名,院士后备人才10名左右,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教学名师、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端人才100名左右,青年千人、国家“优青”、青年长江、青年万人等“四青”人才100名左右,增设“井冈青年学者”岗位,加大中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5000名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拔尖人才。积极培育打造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100个,国家级、省级创新团队100个,其中新增国家级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积极落实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百人计划”入选者等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子女自主择校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等优惠政策;针对特殊人才和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为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12.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优先选派青年人才到国内重点高校、国外知名院校学习和培训。增设“井冈青年学者”岗位,每人给予一定奖励经费。加大对青年人才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以资助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为重点,专门设置青年项目,立项率提高到30%以上。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允许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民间文化传承人等担任兼职教师。
  五、扩大推动一批教育交流与合作

  坚持优势互补、战略共赢,推进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本合作、办学合作、产学研合作、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深化交流,加快我省新经济新动能的培育发展。

  13.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一带一路”战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与东南亚、欧洲沿线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高校围绕我省新经济发展五大领域急需的学科专业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和吸收国外同类高校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我省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有多个学科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支持行业内领先学科的高校、有多个优势专业的应用型高校和职业院校与境外学校合作办学,共建教育创新技术中心。重点支持我省高校与英国利兹大学、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在合作办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教师互访、师资培训、学生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14.推动红色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大力推进与教育部共建“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实践教育中心”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修实践中心”。在教育部支持下,积极建设“中小学研学旅行营地”,建设一批省、市、县研学旅行基地,每县(市、区)分别确定2至4条中小学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紧抓机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推动发展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广经验和典型,大力营造有利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良好氛围。

转载自:VR网      原文链接:https://www.hiavr.com/news/industry/40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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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北极虾